开展宜宾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承担环境监测网建设和运行,收集、管理环境监测数据,开展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价,编制环境监测报告;承担环境监测人员的技术培训;开展环境监测领域科学研究,承担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方法研究和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委托的其他环境监测技术工作。
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承担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受市(州)生态环境局委托做好执法监测、生态环境科研、规划、评估等相关工作;受辖区内政府及其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委托,为辖区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承担辖区内县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为辖区内生态环境监测的质量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接受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业务技术指导和其他工作安排;完成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