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主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施工劳务企业资质;乡村开发投资、城乡统筹建设、城市棚户区改造、生态移民建设;新农村建设;依托公司投资基础设施建设衍生的特许经营权项目;广告经营、大型培训项目承接、基础设施冠名、文化游乐设施建设经营;承接其他建设项目的开发建设;承接建设项目投资策划、咨询业务、农田水利建设、河流治理、土地开发、土地收储、农民集中住房建设。兼营:市政建设监理;拆迁安置;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商品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