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大坝、电站厂房、引水和泄水建筑物、通航建筑物、基础工程、导截流工程、砂石料生产、水轮发电机组、输变电工程的建筑安装;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压力钢管、闸门制作安装;堤防加高加固、泵站、涵洞、隧道、施工公路、桥梁、河道疏浚、节水灌溉、排水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工程施工;园林景观工程、建筑门窗、建筑外墙装饰、铁艺栏杆制作安装;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批零兼营机电设备(不含汽车)电线电缆、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农业机械、工程机械;排灌技术的开发、咨询。(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