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副食品供应商遴选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其他商务服务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9:**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0.*******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采购单位地址 |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先生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郭公庄房天下大厦**层****-9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项目概况
副食品供应商遴选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络发售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副食品供应商遴选项目
预算金额:0.****** *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副食品供应商遴选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副食品供应商遴选项目 | 择优确定****年度-****年度副食品供应商,负责招标人所管辖的采购地点的副食品供应。供应商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部队有关要求,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确保安全原则,提供蔬菜、水果、牛奶、粮油、肉品、调料、冷冻品、生鲜等商品,同时提供“家属区蔬菜直通车”和节日*货商品供应服务要求。 | 北京市朝阳区和东城区 | 两年,采用*年*签合同的形式,评价良好(招标人每季度末组织对投标人配送货物**质量、配送时间及服务态度等情况进行测评,连续2个季度总评满意度未达**%的,可按合同约定立即终止合同)签订第*年合同。 | 无 |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2.项目预算: / *元;
3.最高限价: / *元;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本项目采购合同有效期为*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截止,有效期内,如军队政策调整不允许续签,则双方无条件终止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如第*预中标投标人不能满足使用方对供应物资质量监管或在后续供应中严重违反合同条款(以次充好、**虚高等),则取消投标人资格,经报批后由后续排名投标人依次递补。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采用*年*签合同的形式,评价良好(招标人每季度末组织对投标人配送货物**质量、配送时间及服务态度等情况进行测评,连续2个季度总评满意度未达**%的,可按合同约定立即终止合同)签订第*年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本项目特定资格:(1)投标人为“北京卫戍区****年副食品供应商目录”中的供应商。(*)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9:**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络发售
方式:网络发售,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时间:****年9月**日至**月**日,每日上午9:**至**:**,下午**:**至**:**(北京时间)(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申领地点:北京市东城区。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条第(*)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网络发送。投标供应商将上述材料加盖鲜章***后扫描成***件,发送到邮箱 ****************@***.***,经审查合格后缴纳文件并发放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 *** 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开始时间:****年**月**日 ** 时 ** 分。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 ** 分。
(*)投标地点:北京东城区。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开标时间:****年**月**日 **时 ** 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
联 系 人: ***、李先生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传 真: /
地 址: /
联 系 人:**、**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传 真: /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郭公庄房天下大厦**层****-9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姜亮
办公电话: ***-********
以军队采购网为准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
联系方式:***、李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郭公庄房天下大厦**层****-9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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