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1)
1:项目名称:年产200万只塑胶制品项目
2:建设地点: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周南路8号中南高科常州雪堰智造产业园内
3:建设单位:常州博斯凯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博斯凯公司成立于2006年10月,投资500万元,租用常州市帝恒纺织服饰有限公司已建厂房进行生产,租赁建筑面积约10500平方米,配置研磨机、回转炉、料缸、充气架等设备共105台(套),项目目前已形成年产200万只塑胶制品的生产能力。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经园区管线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排入武南河。
5.2项目投料、投料搅拌、研磨废气废气经集气罩和密闭房换风收集后进入一套“袋式除尘+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拌色工段产生的废气经拌色间整体密闭换风收集,加热成型和开模工段废气在回转炉开炉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收集后废气汇集至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管道汇集至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废气收集效率均达到90%,处理效率均达到90%。根据分析,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量非甲烷总烃约0.209t/a、颗粒物约0.11t/a、二氧化硫0.015t/a、氮氧化物0.095t/a,无组织废气排放量非甲烷总烃约0.249t/a、颗粒物约0.082t/a。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氯化氢、氯乙烯排放标准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相关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20)中相关标准。
5.3在采取噪声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东、南、西、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
5.4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理;项目产生的不合格品、废布袋、一般废包装物等一般固废均经企业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包装物、废活性炭、废抹布手套等危险固废经企业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各类固废均合理处置,处置率100%,不直接排向外环境。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86318053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
1:项目名称:年产3万件制冷设备用密封件、1500套压缩机技改项目
2: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马鞍村上阳路2号
3:建设单位:泓博冷冻节能科技(常州)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企业拟投资1086万元,租用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马鞍村民委员会生产厂房532平方米,在原有工艺基础上增加制冷设备用密封件、压缩机配件生产工艺,购置注塑机、激光切割机、加工中心、环保设备等设备26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万件制冷设备用密封件、1500套压缩机的生产能力。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本项目生活污水接入武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武南河。
5.2挤出、注塑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集中收集后,再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1#排气筒排放
5.3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4金属边角料、塑料边角料、废包装袋和不合格品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切削液、废包装桶、废活性炭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86318053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3)
2:建设地点: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前黄村委朱郎坝36号
3:建设单位:常州市伟钢铸工材料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常州市伟钢铸工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年9月**日,注册资本****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为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前黄村委朱郎坝36号。企业拟投资5000万元,利用自有厂房并对厂房翻建改造,购置无心式超精机、全自动下料机、高速精密自动车床等设备91台(套),项目建成后年产高精度轴承配件2亿只的生产能力。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废水:厂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最终汇入附近河流。本项目抛光废水和冲洗废水经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接管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接管至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最终排入武南河。废水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5.2废气:本项目碳氢清洗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尾气经1根15米高排气筒(FQ-1)排放,未捕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标准。
5.3噪声: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4固废:本项目危险废物有废磨削污泥、碳氢清洗废液、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无害化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有不合格品、废包装物,外售综合利用;含油废抹布手套及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86318053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4)
1:项目名称:一次性使用穿刺器及冲洗器,一次性使用吻(缝)合器和可吸收性缝线品生产项目
2: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湖塘科技产业园工业坊标准厂房D4-L5
3:建设单位:常州杰瑞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常州杰瑞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24日,注册地址为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礼坂路162号,随着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企业受限于现有厂区大小,搬迁至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湖塘科技产业园D4-L5厂房从事生产活动。企业目前拟投资3000万元,在所租厂区内购置超声波清洗机、电热鼓风干燥箱、激光打标机、超声波焊接机、热合封装机、切线机、自动装片机(腔镜)、自动装钉机(腔镜)等83台(套)设备,形成年产一次性使用穿刺器及冲洗器五万套,一次性使用吻(缝)合器五万套,可吸收性缝线品十万套的生产能力。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清洗废水和纯水制备浓水。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水依托湖塘科技产业园内污水管网排入武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尾水排入武南河。
5.2本项目实验室设置1台通风柜,产生的废气经通风柜通风后无组织排放。针对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的焊接、热封废气,车间加强通风,防止污染物短时累积排放。加强生产管理,地面及时清扫。
5.3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车间生产设备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噪声源,设置减震垫、隔声门窗和距离衰减后,达标排放。
5.4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合格配件收集后退还给供货商进行处置,废包装材料和抽检废品统一收集后外售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废培养基和实验室清洗废液、沾染危险废物的包装材统一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专业处置。。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86318053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5)
1:项目名称:常州市武进区2023-2024年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县(2023年度工程)
2:建设地点:太湖上游洮滆湖地区,主要涉及湟里镇、嘉泽镇2个乡镇
3:建设单位:江苏恒源生态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常州市武进区****-****年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县****年度工程实施范围位于太湖上游洮滆湖地区,主要涉及湟里镇、嘉泽镇2个乡镇,治理面积***.****,工程实施水系连通,新(拆)建涵管连通通道1.***米,连通断头浜3条;实施河道清障共**处,面积1.***平方米;实施清淤疏浚,疏浚河道**条,长度**.***米,方量**.***立方米;实施岸坡整治整治河道**条,新建生态护岸**.***米,绿化面积**.***平方米,滨岸带治理面积0.**平方*米,道路3.***米;实施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面积0.**平方*米;新增河道管护公示牌、河长制、企业河长、小微水体、村塘公示牌。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废水: 施工营地生活污水收集后接管市政管网,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车辆、机械设备冲洗;清淤余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质标准,排入周边水系。
5.2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废气、生态清淤过程、运输过程及淤泥堆放恶臭。施工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中相关标准,施工机械尾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施工期弃土区H2S和NH3等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施工期时间较短,废气的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影响也随之消失。
5.3 噪声:施工期的噪声主要可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船舶噪声。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噪声污染源进行控制和治理,使施工期间工区场界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有关规定,确保工程建设期间区域内的声环境质量不因本工程建设而降低类别。
5.4固废: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袋装化收集后处理,做到日产日清;清淤污泥在排泥场堆放、固化,临时用地在施工结束后恢复原始用途,淤泥用作绿化用土;施工废料临时堆放时,应进行遮盖,防止风吹扬尘,并应设置档拦措施,防治弃土被冲刷流失,并及时清理。项目施工期固废的去向均能落实到位,施工期固废处理措施合理可行。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85384208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6)
1:项目名称:智能调控纳米材料研发项目
2:建设地点: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兰香路8号
3:建设单位:江苏相控科技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兰香路8号常州石墨烯科技产业园3号楼4楼,租赁常州市滨湖生态城建设有限公司厂房532平方米,拟购置设备共计24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研发智能调控纳米材料250批次,单批次6千克的能力。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本项目生活污水接入滨湖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新京杭运河。
5.2生产工段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水喷淋+除雾器+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30m高1#排气筒排放;设备清洗工段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袋式除尘器+水喷淋+除雾器+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30M高1#排气筒排放
5.3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4收尘、废滤芯、废包装桶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乙醇)、废活性炭、喷淋废液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86318053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7)
1:项目名称:年产步进电机100万台、直流无刷电机20万台、驱动器30万台项目
2:建设地点: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西湖街道长秀路8号
3:建设单位:常州爱维电子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
该项目坐落于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西湖街道长秀路8号,企业利用自有厂房(购置坤鼎常州创新产业基地9幢已建空置厂房)建筑面积3369.31m2,搬迁并购置压力机、立式定子绕线机、普通车床、六槽式超声波清洗机、数控珩磨机等生产设备共计45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步进电机100万台、直流无刷电机20万台、驱动器30万台的生产能力。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本项目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5.2清洗废液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污水接管至滨湖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排入新京杭运河。
5.3本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4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金属边角料、废塑料边角料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珩磨油、废包装桶、沾染废液的废抹布、手套、拖把等、废过滤纸、磨床灰、清洗废液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86318053
1、公示期为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29日。
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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