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吉林市分行营销用品定点供应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电气设备/生活用电器/其他生活用电器,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9:**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期C区**栋***室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期C区**栋*楼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人民大街****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期C区**栋***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概况
中国工商银行吉林市分行营销用品定点供应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期C区**栋***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吉林市分行营销用品定点供应项目
预算金额:****.****** *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吉林市分行营销用品定点供应项目;
3.招标内容:厨卫用品、小家电、家纺用品、粮油等用于我行业务营销所需物品(详见招标文件);
4.预估金额:*****元人民币(*年)(具体购置根据实际需求确定);
5.合同履行期限:*年;
6.入围数量:3-4家;
7.质量要求:所有物品全部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标准;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在最近*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3.在与工行的业务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没有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4.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5.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经第*方审计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供应商成立不足*年的,净利润应要求成立期间净利润不为负数;6.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7.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吉林市分行辖内(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8.供应商应具备吉林市分行辖内(县级)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9.具备与项目需求相称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供应商原则上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的物品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标准;**.如实报告与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和在职人员关联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供应商承诺入围后用工行账户进行资金结算。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9:**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期C区**栋***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期C区**栋*楼开标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获取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
方式:现场报名,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3.有效供应商不足*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号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期C区**栋***室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期C区**栋***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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