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于****年7月3日就库区巡更、门禁系统安装项目进行询价。经询价小组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评审结果
1.项目名称:库区巡更、门禁系统安装项目
2.项目编号:***/******-****/****
3.评审时间:****年7月3日
4.成交候选人:
第*成交候选人:**************,报价******元;
第*成交候选人:北京海川*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报价******元;
第*成交候选人:台州市义丰科技有限公司,报价******元。
*、公示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次性向我部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询价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询价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管部门处理。
*、询问、质疑处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质疑受理人:许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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