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废旧塑料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4年7月2日-***4年7月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浏阳市市民之家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废旧塑料加工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浏阳市金刚镇丹桂村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 |
项目概况 |
**************位于浏阳市金刚镇丹桂村,租赁个人已建的闲置厂房建设废旧塑料加工生产线,将原材料进行简单破碎、热熔制粒成产品外售,厂内无水洗工艺。项目总投资****元,总建筑面积约****㎡,投产后预计年处理加工废塑料约****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 (1)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间接冷却水经冷却塔循环使用,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格池+人工湿地处理后回用作厂区南侧绿化浇灌,不外排。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破碎筛选粉尘、挤塑废气。破碎粉尘经集气管道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米排气筒*****排放;挤出塑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米排气筒*****排放。项目外排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能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表9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及表2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3)声环境影响控制措施 项目运营期间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对各功能间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密厂房周边绿化带种植;采用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减少。 (4)固体废物影响控制措施 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过滤网片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布袋除尘器处理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含油废抹布手套等收集暂存危废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报告书)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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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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