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 (采购方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标编号:
*、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采购类别:货物类
*、采购项目设备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 | 标段名称及数量 (详见招标文件) | 预算金额或上限价(单位:人民币元) |
**标 | **************教室灯改造项目 | ¥******.** |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部分。
*、投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响应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谈判。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提供方式、时间及地点等: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4年 7 月 1 日至****年 7 月 8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整;下午**:**-**:**时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接受报名。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免费获取;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扫描件以***格式发至**********@**.*** 邮箱内【单位介绍信、报名者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上述报名资料仅作为报名登记使用,报名时不对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作出评判)】
3.招标文件售价:无。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年 7 月 ** 日 ** : ** 时整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绍兴市越城区越发大厦****室),逾期送达不予接收。
*、开标时间及地点:****年 7 月 ** 日 ** : ** 整,*************(绍兴市越城区越发大厦****室)会议室开标。
*、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本项目投标与开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
1.本项目允许投标单位将投标响应文件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建议采用顺丰快递)。接收截止时间为***4年 7 月 ** 日**:**整(北京时间,开标前*天),邮寄送达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越发大厦****室(*************,接收人:刘志敏,联系方式:***********。快递寄出后,请将快递底单照片发送邮件至**********@**.***,邮件名称为公司名字+联系人姓名+手机号,以便及时查收)。同时请充分考虑快递时间,确保在接收截止时间前*天送达。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除邮寄外包装外,投标响应文件仍需要按采购文件要求封包,但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包封缺损或未能按时签收邮寄包裹或保管过程中发生的*切事宜及其他情况产生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同时允许投标单位现场送达(即交即走)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响应文件递交至绍兴市越城区越发大厦****室(*************)会议室。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等不参加现场开标会议。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不参加现场开标会议,取消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但投标人需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告知其联系方式,并保持电话畅通,以备询标等事宜。
4.本项目招标文件内若对开标现场原件核验不作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在标后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原件核验。投标人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中标后无法提供投标响应文件中复印件所对应的原件:(1)招标人有权拒绝与中标方签订合同,并追究其缔约过失责任;(2)违法违规的报监管部门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开标过程全程摄像。
**、采购公告及更正公告发布网址: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共资源交易版块:****://***.****.***.**/。
**、采购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受理地点:*************(绍兴市越城区越发大厦****室);联系人:戴工;联系电话:****-********。
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受理地点:区教体局招投标监督处室;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志敏,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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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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