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宿松县*郎镇中心小学新校区建设项目配电工程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宿松县*郎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人代表及联 系方式 | *** *********** | |||||
最高限价 | *******.**元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 联系方式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棠溪人家沁园春6幢*** 联系方式:***********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合理**竞争法Ⅱ | |||
开标时间 | ****年5月8日**时 **分 | 计划工期 | **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 名称 | 详见评标情况 *览表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评标情况 *览表 | |||
第*中标 候选人 | 名称 |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 格能力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投标工期 | **日历天 | |||
地址 | 淮北市相山区首府**幢***号 | |||||
投标价(元) | *******.**元 | |||||
项目负责人 | 黄广勇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机电工程专业*级注册 建造师 | |||
皖************ | ||||||
技术负责人 |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中标 候选人 | 名称 |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 格能力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投标工期 | **日历天 | |||
地址 | 安徽省淮南市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新桥创业家苑1#综 合楼****-1 | |||||
投标价(元) | *******.**元 | |||||
项目负责人 | 张敏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机电工程专业*级注册 建造师 | |||
皖**************** | ||||||
技术负责人 |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名称 | 瀚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投标工期 | **日历天 | |||
第*中标 候选人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 格能力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投标工期 | **日历天 | ||
地址 | 合肥市庐阳区工业园区阜阳北路与北城大道交口创智 天地***栋9层 | ||||
投标价(元) | *******.**元 | ||||
项目负责人 | 刘小认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机电工程专业*级注册 建造师 | ||
皖************ | |||||
技术负责人 |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公示时间 | ****年5月9日至****年5月**日**时**分 | ||||
提出异议和投诉 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 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提出异议,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 。 *、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 股(联系电话:****-*******)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 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 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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