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江东新区空白区域新建污水管网工程(*期)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江东新区空白区新建污水管网工程(*期)(河源高级中学、外国语学校及城东学校)项目施工监理(第*次) | ||
标段(包)名称 | 江东新区空白区新建污水管网工程(*期)(河源高级中学、外国语学校及城东学校)项目施工监理(第*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河源江东新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区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具体规模及内容以江东新区空白区新建污水管网工程(*期)(河源高级中学、外国语学校及城东学校)项目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
招标内容 | 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施工阶段: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成本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管理、协调工作; 2)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 | ||
工期(交货期) |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将工程移交给相关管理。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7.****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或以上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其他在监项目(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不得超过 3个,并在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连续三个月在本公司缴交社保(分公司缴纳的社保予以认定,须提供购买社保的有效证明)。 3.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表。 3.5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前,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登记应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企业信息登记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其他在监项目(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不得超过 3个,并在****年1月至****年3月连续*个月在本公司缴交社保(分公司缴纳的社保予以认定,须提供购买社保的有效证明)。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年5月9日 **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年5月**日 9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年5月**日 9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文件前,应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即投标登记)。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
开标时间 | ****年5月**日 9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开标室(天润路***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招标人 | ************** | 联系地址 | 河源市江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大楼2号楼2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大浪社区**区华联城市全景E、F、G栋G栋***-1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招标监督机构 | **************** | 联系电话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费用按照《关于印发江东新区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常用前期费用标准的通知》(河江东发财〔2018〕1063号)相关标准计取(不足2万,按2万计取)。 2.中标人缴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开具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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