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于洪区医疗机构医保门诊共济改革相关接口项目结果公告 | 有效期: | ****-**-** 至 ****-**-** | 撰写单位: | ************ | 撰写人: | 芦玲玲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于洪区医疗机构医保门诊共济改革相关接口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于洪区医疗机构医保门诊共济改革相关接口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于洪区医疗机构医保门诊共济改革相关接口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辖区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3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报价:******(元) *、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于洪区医疗机构医保门诊共济改革相关接口项目 服务类 名称:于洪区医疗机构医保门诊共济改革相关接口项目(*********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各定点医疗机构须对本机构原有系统进行改造,实现与医保平台的数据对接。 服务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须对本机构原有系统进行改造,实现与医保平台的数据对接。包括:门诊处方流转系统;进销存和全量数据上传接口;历史处方查询接口;事前事中监管系统;诊间支付接口;家庭医生签约接口 服务时间:合同履行期限:*年(具体时间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服务标准:1、履约期限:*年(具体时间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付款**%,验收后**个工作日内付款**%。(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4、验收标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辽财采〔****〕***号)的要求进行收。 验收程序:供应商须按照合同履行内容完成各项服务,验收程序应符合《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号)相关验收程序。 验收报告:参照管理办法及相关标准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平台、热线支持服务: 1)免费提供各项技术服务支持,具有客户服务中心热线服务人员,**小时 X 7天提供热线支持,服务电话: 须提供客服电话号码 2)客户服务中心技术支持:配备专职热线支持工程师,对设备在日常使用中出现的问题能够给予合理的解释及指导,提供快速诊断和技术服务及应用服务支持。 3)服务响应:维修响应时间不超过 2 小时, ** 小时内赶到现场提供技术服务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嘉铭、梁琪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于洪区医疗机构医保门诊共济改革相关接口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以“供应商成交**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并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无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号华润大厦B座****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芦玲玲、***、刘戎、李馨悦、王*迪、王亚男 电 话:***-******** *、附件 采购文件:于洪区医疗机构医保门诊共济改革相关接口项目-单*来源采购文件(终稿).**** |